中國RoHs介紹
來源:北測標準 作者:北測標準 日期:2019-05-07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MIIT)于2016年1月21日發布了中國RoHS法規(稱為限制電子電氣產品中有害物質使用管理辦法),并于2016年7月1日生效中國RoHS 2限制與歐盟RoHS 2相同的六種物質。
最初的中國RoHS僅影響電子信息產品(EIP); 與中國RoHS 2,電氣和電子產品(EEE)受到影響,類似于歐盟RoHS3.0。這適用于工作電壓小于或等于1000VAC和1500VDC的設備。
2017年6月29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符合規定的12個產品類別中公布了(中文)產品目錄草案,如下所示。含有限制物質超過限量的產品和零件仍可在中國銷售,但需要標明。與歐盟RoHS不同,目前沒有豁免。
中國RoHS 2產品類別
固定或移動通訊設備
專業廣播和電視設備
電腦和辦公設備
家用電器
監控應用電子儀器
工業電氣和電子設備,包括監控和控制設備
電動工具
醫療電子和設備
照明產品,包括電光源(燈具) )和燈具
體育和娛樂產品
有別于歐盟RoHS指令,產品為大型商業應用(大型工業工具(LSIT)和大型固定安裝(LSFI))是不是豁免。
與歐盟RoHS(對產品或組件施加物質濃度)不同,中國RoHS 2限制產品中每種均質材料的物質濃度。這些濃度限值公布在GB / T 26572-2011(電子電氣產品中某些限用物質的濃度限值要求)中。
中國RoHS 2還規定,對于含有超出規定限量的限制物質的每種產品,應列出環境保護使用期限,在此期間產品“在正常操作條件下不會突然泄漏或突變,不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或導致嚴重的身體環境在用戶正常使用期間對用戶造成傷害或損壞其資產“。本使用期限從制造日期開始。
中國RoHS 2標志:
左側的符號貼在所有材料符合RoHS 2標準的產品上,而右側的符號貼在含有RoHS限制以上物質的產品上,并顯示環境使用期限(本例中為10年)。
除了不合規標志外,還必須在產品中提供有害物質表,其中列出了不合規的每個部件: